- 首頁 >> 信息公開 >> 信息公開規(guī)定
信息公開規(guī)定
中國科學院蘭州分院科學傳播工作管理辦法
(2017年第8次院長辦公會議通過)
為加強和規(guī)范科學傳播工作的組織管理,營造有利于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良好環(huán)境,服務蘭州分院整體工作提升,依照黨和國家關于思想政治、新聞宣傳、政務信息、科學傳播、信息公開等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國科學院章程》,結合蘭州分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1.本規(guī)定所稱的科學傳播工作,指分院新聞宣傳(含國內、境外新聞宣傳)、黨的宣傳、政務信息、網絡宣傳、信息公開、輿情應對、科學普及、科技出版工作。
2.科學傳播工作的主要職能是:樹立良好形象,傳播科學文化,促進效能提升。充分利用蘭州、西寧地區(qū)院屬各單位(以下統(tǒng)稱“各單位”)豐富的科學傳播資源,通過院內、國內和國際三個維度的立體傳播,內聚人心、外樹形象;立足蘭州分院工作內容和精神特質,構建高端、有特色的傳播體系,向全社會傳播科學文化;充分利用信息傳播與監(jiān)測功能,服務科學決策,促進科研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3.科學傳播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全面、準確、適度、及時,整體要求是嚴謹、低調、務實、高效。
二、工作內容與要求
4.新聞宣傳工作指通過組織面向國內和境外的新聞發(fā)布會、記者通氣會、新聞通稿發(fā)放、記者采訪等新聞發(fā)布活動,引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公共媒體關注、報道科研和管理活動中有新聞價值的事實的工作。
新聞宣傳工作的要求是: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平臺,宣傳各單位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和涌現的創(chuàng)新成果、創(chuàng)新人才與團隊、創(chuàng)新思想,注重“見人、見事、見精神”,大力弘揚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
5.黨的宣傳工作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去教育黨員、干部和廣大職工、學生,引導大家積極向上,開拓進取,為實現黨的目標而奮斗。另一方面宣傳各單位貫徹落實中央精神,開展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創(chuàng)新文化建設的特色舉措,選樹出的先進典型,充分發(fā)揮外樹形象、內聚人心的作用。
黨的宣傳工作的要求是:堅持團結穩(wěn)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主流思想輿論,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激發(fā)各單位上下團結奮進的強大力量。提高宣傳質量和水平,把握好時、度、效,增強吸引力和感染力,讓廣大職工、學生愛聽愛看、產生共鳴,充分發(fā)揮正面宣傳鼓舞人、激勵人的作用。
6.政務信息工作指依托院政務信息刊物,收集并報送各單位在科研、管理活動中產生的有參考價值的內部信息,為黨和國家領導、院領導、相關部委、地方領導和院機關各部門、院屬各單位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傳達精神、交流經驗提供支撐和服務的工作。
政務信息工作的要求是:緊緊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科技、安全等重大問題和各單位工作實際,快速反應、認真組織,積極報送情況準、內容新、針對性強的信息,切實促進“思想庫”建設和各單位科研、管理效能的提升。
7.網絡宣傳工作指順應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fā)展,利用院網站群和各單位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主動發(fā)布工作信息并依據發(fā)布平臺特點與公眾進行互動交流的工作。
網絡宣傳工作的要求是:不斷拓展并充分發(fā)揮網絡媒體平臺功能,優(yōu)化欄目設置,提高編輯質量,加快更新頻率,全面、準確、及時地反映各單位改革發(fā)展動態(tài),妥善回復公眾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
8.信息公開工作指主動或按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對外公開各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相關信息的工作。
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是:依法依規(guī)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各單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切實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9.輿情應對工作指收集、研判各類網絡新媒體和傳統(tǒng)媒體上涉及各單位相關工作和人員的輿情,對相關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媒體、公眾的主要信息需求進行信息發(fā)布的工作。
輿情應對工作的要求是:密切關注、準確把握各單位相關輿情,高度重視、積極做好相關問題調查處理、相關信息發(fā)布工作,努力消除誤解、降低負面影響、維護各單位形象。
10.科學普及工作指通過組織科普活動、創(chuàng)作科普作品、開放科普場館基地、運用各類傳播平臺,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的工作。
科學普及工作的要求是:順應科普工作發(fā)展趨勢,遵循科普工作內生規(guī)律,充分發(fā)揮各單位學科齊全、資源豐富、人才卓越的優(yōu)勢,組織開展高端、有特色的科普工作,促進科研與科普工作的融合,提升各單位社會影響力。
11.科技出版工作指出版高水平科技圖書、報紙、期刊、音像電子及網絡出版物等,促進學術交流、普及科學知識的工作。
科技出版工作的要求是:嚴格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出版方面的方針政策,依法依規(guī)出版代表我國科技水平的各類出版物,注重學術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的統(tǒng)一,發(fā)揮科技出版國家隊的引領作用,提升在國際科技期刊和出版界的影響力。
12.科學傳播工作須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中科院及各單位保密工作規(guī)章制度,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不得違規(guī)發(fā)布或報送涉及國家秘密、科研秘密、商業(yè)秘密、工作秘密、知識產權、個人隱私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公開的其他內容,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三、組織體系
13.各單位科學傳播工作須成立科學傳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tǒng)籌協調本單位科學傳播各項工作,組長由黨政主要領導人員擔任。分院綜合處負責科學傳播工作的協調管理和服務支撐,相關職能部門充分協同、各負其責。
14.分院機關科學傳播工作職責分工為: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國內新聞宣傳、政務信息、網絡宣傳、信息公開、輿情應對以及中英文網站的組織實施。黨建工作部門負責黨的宣傳的組織實施??萍己献鞑块T負責科學普及、科技出版的組織實施。
15.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業(yè)務范圍內科學傳播工作的策劃、組織和實施,部門或單位主要領導為本部門或單位科學傳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16.在新聞宣傳方面,按國家規(guī)定要求實行新聞發(fā)言人制度,由所務會議任命,代表各單位履行對外發(fā)布新聞、聲明和有關重要信息等職責。
17.各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業(yè)務范圍內科學傳播工作中擬發(fā)布或報送內容的保密審查。各單位保密辦公室負責對各單位科學傳播工作中保密審查工作的督促檢查。
四、工作程序
18.科學傳播工作計劃制訂工作程序如下:
年度科學傳播工作計劃:由分院機關綜合處牽頭,各單位參與共同研究制訂,報分院科學傳播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提請分院分黨組會議審定。
科學傳播相關工作重要專項任務工作計劃:由分管或協管領導人員召集相關部門、單位,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協調和部署,重大事項提請院長辦公會議或分黨組會議審定。
19.新聞發(fā)布活動工作程序如下:
各單位相關處室提出申請,新聞宣傳工作主管處室進行審核,視發(fā)布內容類別履行審批程序(科技成果類發(fā)布會由單位學術委員會審議,重大活動類發(fā)布會由所務院務會審議)后,報單位新聞宣傳工作分管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必要時報請科學傳播局和國際合作局尋求支持和幫助。
各單位工作人員接受與其崗位工作相關的新聞采訪,須報單位或部門新聞宣傳主管處室審批;單位或部門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須報相關會議進行備案。
各單位任何干部、職工、學生等不得以所在單位名義發(fā)布非職務相關成果。
20.黨的宣傳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分院分黨組擴大會議、中心組學習會、民主生活會、重要緊急文件精神傳達等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工作,由黨建工作部門負責提供背景資料和相關素材并組織實施。
涉及各單位黨的建設的宣傳工作,由各單位黨建部門分別依據對口渠道對上報送或對外發(fā)布;需要分院黨建部門匯總后報送或發(fā)布的信息,報分院負責黨建工作的領導審核批準。
21.《中國科學院簡報》《中國科學院專報信息》《要情》《領導參閱材料》《情況通報》《“率先行動”動態(tài)》等6種政務信息刊物的報送、刊發(fā)工作程序如下:
各單位撰寫政務信息稿件,經單位或部門領導審簽后報送科學傳播局政務信息處。
22.網站群主站新聞發(fā)布工作程序如下:
各單位撰寫新聞稿件,經分管領導審簽后報送院科學新聞中心院網站編輯部。其中,涉及院領導的新聞報送前須請領導秘書復核。
分院機關各部門必須填寫《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表》,由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通過信息主管部門在分院網站(微信、微博)上發(fā)布信息。
23.各單位按照“誰發(fā)布、誰審查”,“誰主辦、誰審查”的原則,將科學傳播各項工作中擬發(fā)布或報送內容的保密審查程序與公文運轉、新聞發(fā)布、信息報送等程序結合起來,并對保密審查情況作完整記錄,確保科學傳播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保密審查制度落實到位。對科學傳播工作保密審查方面不能確定的問題,須報相關部門審定。
五、條件保障
24.各單位須高度重視科學傳播工作,進一步堅定“大宣傳”的工作理念,建設和完善“大宣傳”的工作體系,將科學傳播工作作為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各項工作部署、實施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25.各單位須選拔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過硬的干部職工,建立健全科學傳播工作隊伍。要加強全職科學傳播工作人員的配置。鼓勵有條件或需要的單位設立獨立的科學傳播處。各單位須積極組織相關人員業(yè)務培訓,不斷提升科學傳播工作隊伍的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以及干部職工的媒介素養(yǎng)。
26.各單位須在經費預算中安排科學傳播工作經費,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27.各單位須充分利用AR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全面覆蓋的信息采集和報送機制,為科學傳播工作提供充足的信息源。
28.各單位須建好本部門、本單位中、英文子站;鼓勵有條件或需要的單位開通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
29.各單位須與國家、地方主管和從事科學傳播工作的相關部門、單位建立密切聯系,通過戰(zhàn)略合作、資源共享、優(yōu)勢互補,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持,建立長效溝通、協作的機制,推動建立多層次、多角度、立體化的科學傳播工作平臺和工作格局。
六、工作情況統(tǒng)計與通報
30.為充分調動各單位的積極性,形成科學傳播工作合力,促進科學傳播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和效能提升,分院適時評選科學傳播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31.對在輿情應對工作中因不作為導致嚴重負面影響、在科學傳播工作中出現重大失泄密事件或重大工作責任事故的單位,將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和處分。
七、附則
32.本管理規(guī)定由分院科學傳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院長辦公會議通過并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本規(guī)定如與上級規(guī)定、辦法有抵觸的以上級文件為準。2006年7月4日院長辦公會議通過的《中國科學院蘭州分院信息宣傳工作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